《围城》读后感(一)

你可能会觉得这个题目有点亵渎钱钟书老爷子的大作《围城》,然而当我看到最后的时候,我却只想说,“我们闪婚吧!”。

故事的结局有些许的凄凉,人去楼空,本来一些琐碎的生活小事是可以解决的,在方鸿渐和孙柔佳看来,却是如此的无力。或许你会说他们注定会分开,因为他们不同的生活背景,不同的世界观,不同的性格等等。然而这都是bullshit。要怪也只能是方鸿渐他自己——无能却又清高,有脾气却又不大气,有面对妻子大声嗓门的勇气却又缺乏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坚决。和这样一个人生活在一起是注定没什么结果的。

可能还有一点大家会注意到,就是他们的“闪婚”,当然可能在当时,他们会认为是深思熟虑的。这样以闪婚开始以闪离结束也就不足为奇了。可能现代人会就此大说特说些什么,比如缺乏了解,感情需要时间去磨合云云。然而在我看来,却好相反,我是很赞成闪婚,因为我不是方鸿渐,所以不会有那样的结局。

我愈来愈厌倦谈恋爱,或者暧昧了。一直我相信,只要我用心,动情,努力绝对是可以经营好一段美好的爱情。然而一次次结束的经历,让我相信,自己只是一个可怜的阿Q,没人认同你的理念。人们在恋爱的时候喜欢去假想结婚后是什么样子——然而结了婚却完全不是一回事,却还把对方折腾地死去活来;当结婚了,却又羡慕恋爱时的自由自在和甜蜜,就动辄借些鸡毛蒜皮大动肝火。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围城,无处不在的悲哀。我的弟弟刚刚结婚,看着他们步入婚姻殿堂,一方面为他们高兴,希望他们能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另外又有点为自己的境况,感到些许心慌。我曾几何时也渴望一场漫长浪漫的恋爱,然而这视乎是一种莫大的奢望。当人们在学习的年龄努力用功时,我在嬉戏;当人们在享受自由生活的时候,我在努力;当人们在纠结地工作时,我还在学习;可能还要继续着“于世不合”的交集。于是乎越来越无法亲临“漫长恋爱”的现场。

以前看过一本书,是关于大学生应该做的些事情。其中一件就是,谈一次恋爱——原因是恋爱让我们成长,我们也能从中收获些宝贵财富。现在越发觉得可笑。就像你是银行的大堂经理,几年下来,你并没有在如何为客户提供满意咨询和服务方面有所经验,相反只是学会了如何维持排队秩序。也就是说,一个大堂经理干了几年保安干的活儿。当然很多银行的确也把大堂经理当做保安来用。席慕蓉在《印记》写到,”不要因为也许会改变,就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曾经的至理名言,我越看越觉得疲倦。当人们因为一个念头做了一次傻事,你可能不会去怀疑它;再做了一次,你可能还是不会;然而第三次,你可能就会怀疑了。与其说让生活无休止地去积累一些看是光鲜的经历,还不如来一次淡淡的漫步。

有时想,人为啥就是喜欢折腾呢?我爱你,用心去爱你,用行动来宣誓我爱你。我觉得这就够了吧,你还渴求什么呢?我一向相信,“爱有天意”。所以我很珍惜上天的安排,以及给予冥冥之中的暗示。我相信你就是我一直在找的那个“瓶盖”。有段时间我们彼此都这样认为,然而现实距离的存在,慢慢衍生到了理想。一次次试着说服你,然而适得其反,越走越远,讽刺的是,到现在我都不是很清楚这距离来自何方。

想到此,回忆起了小说中的一句话:”现在想想结婚之前把恋爱看得那么的郑重,真是幼稚。老实说,不管你和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外一个。早知道这样,结婚之前那种追求,恋爱等等完全可以省掉。谈恋爱的时候,双方本相全收敛起来,到了结婚还没有彼此认清,倒是老式婚姻干脆,索性结婚之前谁也不认得谁。“ 虽说这出之于方鸿渐之口,但也并无道理,尤其是对老式婚姻的看法,不免让我仰慕老祖宗陈腐的婚姻智慧。

我们闪婚吧!


最后修改:2019 年 06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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