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希望大家一辈子都不要遇上,不过如果遇上了,也不要慌,按这个解决办法来,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虽然按正常逻辑,我们没有一点过错,但这世道老赖实在太多了。
真的没想过能遇上如此奇葩的事:
我们在外面正吃着饭,接到110电话,通知赶紧去停车现场。瓜爸迅速到达事故地点,他的车被天上掉下来的东西砸了,幸好不算严重,玻璃没碎,但有几个板块被砸出了小坑。
爸爸跟我都不懂法律,第一反应肯定是找保险公司,业务员听完情况,问车子能不能开啊,诚实的瓜爸说可以,只是钣金和漆面受损,业务员直接说他不来了,让我们开到4S店定损。并告知我们,要么能找到追责方让对方出钱,要么走我们自己车的保险,而且因为是"天灾",保险只能出到维修金的70%,剩下的30%我们出。
警官的建议是让我们自己找责任方,他们只能提供现场记录;找物业,物业推的干干净净,他们停车场没有问题啊,要怪就怪房屋所有人,然后给了我们那家单位的电话;联系上责任方,对方态度还挺好的,很快派了人过来查看现场拍了照,说希望我提供纸质情况说明和110出警记录,她回去走流程帮我尽快处理。
我们都是好说话的人啊,一看对方态度还不错,想着大事化了吧。结果第二天把材料送过去,对方态度立马变了,昨天的"尽快",变成了"我只是个小小办事员,我什么也决定不了,等我的领导和我领导的领导审批完一圈估计要很久,你们等不了就自己出保险呗,修完我们再商量"
我一听,知道走这条路是没戏了,多半拖到我们等的受不了这件事无疾而终。想想还是咨询一下专业人士吧,硬着头皮打扰了一个朋友,朋友的建议太给力了,听完我就知道这件事绝对可以解决:
只要能确定责任方,就能授权保险公司"代位追偿",即使打民事纠纷官司,也是保险公司和产权人打,不用我操办。然后我既然都委托保险公司"代位追偿"了,保险公司是可以"代位赔偿"的,就是说保险公司把责任方的钱出了,帮我把车修好,然后怎么讨债是保险公司的事。
朋友说的非常笃定,因为刚巧她的朋友也经历过同样的事儿,最后用这个办法圆满解决。
万分感谢了朋友,挂了电话开始打腹稿,目标是用最短的时间把这事情处理好:
首先业务员是忽悠了我,那我找他理论也没有必要了,果断打了投诉电话举报业务员在事故当天不仅不作为而且欺骗客户的情况,并要求保险公司走代位追偿的流程。
很快收到该业务员上级领导的承诺:他已经把这名业务不精的业务员狠狠骂过了(你看,责任撇得多干净,从欺骗消费者,变成了新手业务员懵懂无知),后续就按我提的要求来,并给我道了歉,让我把四个材料(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能证明事故方是谁的110出警记录)准备好,随时开到4S店,提前半小时打XXX电话,他们过来定损并安排修理。
接着我电话咨询了那天的派出所,希望他们能给我开证明。警官告诉我他们只能做现场情况说明,无法用第一人称的语气在出警记录上写"事故方系XXX单位",除非我能拿来对方单位的产权证。
然后我联系了停车场物业方,告知他们我懒得打嘴仗了,直接走法律程序,给他们两个选择:要么给我开证明,证明"系XXX单位产权所有",要么直接告他们,就这样毫无悬念的拿到了物业证明。
继续,事情还没完呢~我直接杀到派出所,拿出物业证明和当天的出警记录,拜托警官在证明上补充"据物业方称,责任方产权系XXX单位",这样就不算是警方用第一人称证明了。
材料都备齐了,开去修理厂,定损,签"代位追偿"协议,一气呵成。
昨天我是早上快十点离家的,一个人跑完材料11点,然后我带着瓜开我的车,爸爸开着事故车,4S店汇合,走完所有流程十二点半,爸爸开着我的车一家三口回家(他的车4天后就能取了)。
我们都是安分守己的良民,甚至都有点肉包子,但我不生事并不代表我怕事,怕没有好处,想办法解决才重要,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总能找到办法的。
以上就是这礼拜的狗血经历了,这次真的要一百个感谢给我出主意的朋友,如果没有她的建议,我们不可能这么快就找到最短解题路径。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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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