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字汉字由来已久, 汉字从甲骨文、金文变为篆书,再变为隶书、楷书。

楷书在魏晋时开始出现,而简体字已见于南北朝(4--6世纪)的碑刻,到隋唐时代简化字逐渐增多,在民间相当普遍,被称为“俗体字”。

汉字一直处于不断的变化中,简化一直是主要倾向,甲骨文、篆书、隶书、楷书都有简体字。现在见到的最早的比较成熟的文字是殷商武丁时期(公元前1250年开始)的甲骨文,距今3259年。此前陶文符号只认出了个别符号,还读不出一句话来,因而还不能证明已经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系统或者文字。战国和秦汉时期是汉字形体大变动的时代,篆书变为隶书,再到楷书,都是在这段时间里完成的。由古代篆书到近代汉字隶书的隶变是质的飞跃。东汉后期出现楷书,从此字体才稳定下来,汉字形体是汉朝定型的,一直用到今天,这样我们的文字才称为“汉字”,到现在为止总共使用了约1849年。

简化的原则是约定俗成。1956年以来正式推行的简体字大多数古已有之,有颜元孙的《干禄字书》、刘复和李家瑞的《宋元以来俗字谱》(1930年)、钱玄同的《简体字谱》(1935年)等为证。《简化字总表》第一表350个字、第二表132个字,共482个字。有人考察其中388个字的来源,发现汉代和以前出现的有111个字(占28.61%),三国到唐代出现的有55个字(占14.17%),唐代和以前的合计有166个字(占42.78%),宋代到清代出现的有175个字(占45.1%),清代和以前的合计有341个字(占87.88%),民国时期出现的有46个字(占11.86%),民国和以前的合计有387个字(占99.74%),1949年以后出现的仅有1个字(占0.26%)。

书法家和群众创造并使用了不少简体字,因此说简体不好看不符合事实。

书法家写的简体字就非常好看。例如:

楷书字帖:唐代虞世南(?—638年)书《孔子庙堂碑》中有:状、弥、将、于、来、随、尔、涌、麦、继。

褚遂良(?—658年)书《雁塔圣教序》中有:盖、弥、净、箧、纲、随。

草书是简体字的重要来源。

汉代史游《急就章》中有:时、东、陈、孙、检、帐、项、楼、来、夹、颊、侠、箧、贝、学、见、为、伪、长、张、随、状、问、觉、乐、犊、读、断、变、郸。

据明拓肃府本《淳化阁帖》,晋代王羲之(303年—361年)帖中有:东、岂、试、为、缅、临、终、张、时、将、见、当、孙、扬、实、尔、鲤、鱼、与、诏、长、乐、陈、来、诚、绝、顾、灾、宽、饮、谢、杨、学、万、发、问、怅、颐、视。

王献之帖中有:尝、临、谓、诸、当、问、顿、许、尔、闻、弥、将、来、终、缠、绝、随、门、与、岂、劳、肾、为、汤、怅、时、经、传、写、孙、觉、陈、见、茎、顺、东、险、会、诣、请。

行书字帖中见到王羲之用过:于、将、随、终、岂、谁、维、侠、绵、绛、结、给、粮、纺、谓、语、为、数、谢、败、丧、盖、纸、书。

唐朝欧阳询(557年—641年)用过:来、闰、馀、问、盖、维、临、终、随、隐、将、侠、荣、门、闲、墙、粮、顾、纸、纷、绥、纭、间、丧、辞、结、数、状。

唐朝虞世南(?—638年)用过:来、问、礼、绝、维。

宋朝苏轼(1037年—1101年)用过下列简体字:顾、盖、来、堕、于、饥、误、敛、将、请、绝、万、尔、贾、闻、祷、须、阙、计、时、诚、夸、纳、记、诉、纠、与、访、谁、长、诗、语、馀、缘、弥、纪、闲、终、谓、闰、债、状、谒、见、间、挟、维、问、谈、啸、传、东、宽、当、闰、绝、须、数、挟、细、鸾。

元朝赵孟頫用过下列简体字(1254年—1332年):来、给、诸、惮、质、丧、将、门、壶、设、请、绝、违。

明朝董其昌用过的简体字(1555年—1636年):记、为、将、纳、缉、于、万、证、盖、萧、顾、楼、赋、长、与、谓、览、尽、时、诸、谱、传。

清朝郑板桥用过下列简体字(1693年—1765年):问、觉、尽、梦、诗、来、绸、缪、潍、为、两、现、画、闻、壮、剑、红、饭、贾、见、语、状、胆、尔、阅、词、缓、继、应、给、证、宽、讯、说、请、违、麦、随、时、课、该、调、结、约、对、详、诉、贤、险、赋、蒋、学、劲。

一部分简体字是群众创造的。敦煌出土文献中的俗字有:爱、绊、笔、缠、尘、虫、床、纯、辞、断、堕、尔、盖、个、顾、挂、国、号、饥、迹、继、夹、荚、颊、坚、检、将、绛、经、颈、来、赉、礼、怜、粮、乱、脉、门、弥、鸣、纽、凭、栖、齐、启、弃、悭、墙、惬、箧、轻、师、随、万、闻、问、无、狭、侠、贤、挟、兴、烟、痒、异、隐、与、语、岳、灾、沾、众、嘱、装、庄、壮、状。

简体字中一部分是古本字,一部分是书法家造的,一部分是群众造的,都是我国的文化遗产。长期以来,简体字、繁体正字与异体字事实上并行。简化实际上是以简体字取代繁体字的正体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简化是根据“述而不作”的精神选定简体字。本来许多字的简体和繁体都在使用,简体字人们天天接触,基本上已经约定俗成,与繁体多有形体上的联系,并不难学。因此,采用简体字不会造成文化断层,根本谈不上割断历史。简体字可以用来印古籍,传播古代文化。方案中2236个简体字平均10.3画,相应的2259个繁体字平均15.6画,平均每个字减少5.3画,提高了汉字的清晰度,节省目力,实行简体字的大陆地区近视眼比例低于使用繁体字的台湾和香港,节省学习和记忆的负担,节省写字的时间,体现了以人为本。

近代汉字简化运动,源于太平天国,为了提升识字率,在太平天国玉玺及官方文件都书简体。经非正式统计,太平天国总共使用一百多个简体字,其中80%为后来采用(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P.38)。太平天国最有名的字是将「国」的「或」改成「王」,不过太平天国灭亡后,文字简化运动也停止。

清朝末年,中国面临列强瓜分的严重危机。在这国事动荡、人心思变的年代,许多知识份子忧国忧民,力主变法图强。维新运动时,一些爱国的知识份子考虑到若要救国图强就要普及教育、培养人才,就要克服复杂的汉字所造成的障碍。在此思潮下,汉字拼音化于焉展开。维新运动主要人物如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皆主张文字拼音化,但是维新运动只有百日,拼音化运动也胎死腹中。

五四运动的白话文运动为大家所知悉,事实上,文字简化运动应和白话文运动相提并论,因为两者都是新文化运动的一部份。在此期间,许多人提出提升国人知识水平的方法,要提升知识水准就先提升识字率,增加识字率就要将复杂的中国字简化。简化文字获得许多知识份子的赞成,主张使用白话文的知识份子绝大部份赞成文字简化。著名的国学家胡适也不反对。

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公开提倡使用简体字。

1920年2月1日,钱玄同在《新青年》上发表《减省汉字笔画的提议》一文。

1922年,陆费逵又发表论文《整理汉字的意见》,建议采用已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并把其他笔画多的字也简化。

1922年,钱玄同与黎锦熙等知名学者又向国语统一筹备会第四次大会提出了《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系统地阐述了简化汉字的理由和办法。

1923年,胡适在《国语月刊·汉字改革号》的《卷头言》中说: “中国的小百姓不但做了很惊人的文法革新,他们还做了一件同样惊人的革新事业:就是汉字形体上的大改革,就是‘破体字’的创造与提倡”。学者的建议引起蒋介石的关注。他找来教育部部长王世杰询问汉字简化的可行性。并指示逐步推行简体字。王遂委托北京大学教授、著名语言文字学家黎锦熙主持这项工作。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简化字反响强烈,

1928年,胡怀深的《简易字说》出版,这是为简化汉字服务的最早的资料专书。

1930年,刘复、李家瑞的《宋元以来俗字谱》、卓定谋的《章草考》、陈光尧的《简字论集》等出版。

1931年,徐泽敏的《常用简字研究》出版。

1932年,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编的《国音常用字汇》出版,收入了宋元以来的大多习用简体字。

1934年1月,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第29次常委会通过了钱玄同的《搜采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呈请教育部施行。

1934年,杜定友的《简字标准字表》出版。徐泽敏的《550俗字表》发表。

1934年,钱玄同又一次向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提出《搜采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

1935年2月24日,上海《申报》首先刊载《手头字之提倡》的新闻报道,同时发表了《推行手头字缘起》和《手头字第一期字汇》。上海其他报刊纷纷转载《推行手头字缘起》。手头字运动由蔡元培、邵力子、陶行知、郭沫若、胡愈之、陈望道、叶圣陶、巴金、老舍、郑振铎、朱自清、李公朴、艾思奇、郁达夫、胡蜂、林汉达、叶籁士等200位当时文化教育界知名人士以及《太白》《文学》《译文》《新中华》《读书生活》《世界知识》等15家杂志社共同发起。

1935年8月21日,中华民国教育部发布第11400号部令,正式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手头字第一期字汇》所收的300字大部分被1935年中华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所采用。亦即钱玄同所编《简体字谱》中2400字中的324个,这是政府第一次大规模推行简化汉字。但当时戴季陶等文化元老强烈反对。

1936年2月5日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训令“简体字应暂缓推行”。《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废止。

1936年10月容庚出版了《简体字典》,并且在燕京大学开设简体字课加以试验。

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体研究会发表的《简体字表》第一表,业已收录简化汉字1700个,只是抗日战争爆发,汉字简化工作才被迫停止。

后来退守台湾的蒋介石于1952年再次提出文字改革。并指示“考试院副院长”罗家伦先写些文章造舆论。同时,台湾国民党当局的“教育部”组织专家学者研究简化汉字的方案。后遭著名学者胡秋原极力反对。胡认为,汉字是汉文化的载体,是中国文化之根,已使用了几千年,书写时并没有什么不便,完全没有必要简化,简化汉字就是破坏中国文化。1956年大陆推行简化汉字运动,国民党当局开始将简化汉字斥为“共党阴谋”、“忘本卖国”等等。那时的台湾,汉字简化方案被赋予政治颜色。遂被永久搁置,最终以不了了之而告终。

及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发生,汉字简化运动在共产党的统治范围内推广,该区的报章杂志使用了既有的或创造的简体字,这些字又称为“解放字”。但人们更热衷于新文字的创造。到新中国成立前,已经有许多新文字方案在社会上流传。其中以语言学家黎锦熙和赵元任创立的《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简称“国罗”)和瞿秋白与苏联汉学家合作制订的拉丁化新文字(简称“北拉”),影响最大。在吴玉章的倡导下,“北拉”在延安甚至一度取得了和汉字相当的地位。许多目不识丁的农民通过这套拼音文字脱了盲,不但能读拼音报,还能写简单的信件。这更坚定了语言学家们对新文字的信心。不过,连年战乱,新文字的实验和推广始终没有在全国铺开。

1949年5月,一直致力于改革汉字的语言学家黎锦熙联同多所高校的语言文字专家,向中共“五老”之一吴玉章建议成立一个文字改革研究会,恢复屡被战乱打断的文字改革工作。

1949年5月,一直致力于改革汉字的语言学家黎锦熙联同多所高校的语言文字专家,向中共“五老”之一吴玉章建议成立一个文字改革研究会,恢复屡被战乱打断的文字改革工作。

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立,汉字的整理和简化也成为协会研究的目标之一。但协会成立后,人们对于新文字的热情远远高于汉字简化。(主要指的是创立一种拼音化新文字以取代汉字,)协会成立不到半年,就收到全国各地近百种新文字方案。同时,全国各地新文字研究组织也纷纷成立。据统计,仅1950年一年全国就有60个县进行了新文字的推广活动,14000多人参加学习,6所大学和3所中学把新文字列为正式课程。但当时对于这个问题中央还没来得及考虑。刘少奇回信给吴玉章说:“可以组织这一团体,但不能限于新文字,汉字简体字也应研究整理一下,以便大众应用。”

1950年7月,吴玉章在全国文字改革协会干部会议上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文字改革应首先办“简体字”,不能脱离实际,割断历史。直到此时,简体字的研究和选定工作才真正开始。

1952年2月成立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收集民间及民国以来主张汉字简化学者们的建议,

1952年3月25日,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汉字整理组成立,开始着手拟定《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专家们采用普遍通行的简体字为主,辅以草书楷化的方法,选定了在群众中比较流行的700个简体字,拟出第一稿。

1953年底汉字整理组选定了338个流传最广,笔画也比较简单的简体字,拟出了《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二稿。

1953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设立了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

1954年2月收录了1634个简体字的第三稿拟出了。

1954年10月8日,由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设立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1954年11月30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第一次常务委员会议决定对《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五次稿再作必要的修改。汉字整理组在第五次稿的基础上编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798个简体字、拟废除的400个异体字、251个手写体汉字简化偏旁)。

1954年底提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于1955年2月公布于人民日报上,7月,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定委员会,由董必武为主委,郭沫若及作家老舍都是该会成员。同年10月,草案在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得到大多数委员的认可。

1955年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联合通知,印发《汉字简化方案草案》30万份,征求意见。自《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至同年7月的半年多时间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共收到各界群众的来信和意见书5167件,全国参加讨论的人数达20万,其中赞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人数占97%(《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

1956年1月1日全国报刊实行横排,使用简化字。

1956年1月28日通过简化字515字(一说是517字)及简化偏旁54个。分四批推行。

1956年2月1日,第一批230个简体字和30个类推偏旁正式公布。在民间已经应用了千百年的俗体字终于有了合法身份。

1964年国务院又公告了《简化字总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使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第三表是由第二表类推的1754字,共2236字,这就是今天通行大陆的简体字,

1967-69年文革火热时期,各地方红卫兵都曾推出不同程度过分简化的字体,文革后也明令禁止使用。

1977年,在文化大革命刚结束,随即公布《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的草案。

1981年,为适应计算机处理汉字信息的需要,我国发布了《信息处理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GB2312-80 。

GB2312将代码表分为94个区,对应第一字节;每个区94个位,对应第二字节,两个字节的值分别为区号值和位号值加32(2OH),因此也称为区位码。01-09区为符号、数字区,16-87区为汉字区,10-15区、88-94区是有待进一步标准化的空白区。GB2312将收录的汉字分成两级:第一级是常用汉字计 3755个,置于16-55区,按汉语拼音字母/笔形顺序排列;第二级汉字是次常用汉字计3008个,置于56-87区,按部首/笔画顺序排列。故而 GB2312最多能表示6763个汉字

1986年由国务院废止二简方案。同年,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组成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而且和文化部、教育部同时发表《关于简化字的联合通知》,一致表示: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应当保持稳定,以利应用。至此,大陆汉字简化运动暂告一段落。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发布并定于2001年一月一日生效。中国将以法律形式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的通用的语言文字地位,同时对方言、繁体字和异体字作为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并允许在一定领域和特定地区内长期存在。


最后修改:2019 年 06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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